“先用后付”下單挺爽?別掉進了消費陷阱
受訪維權專家和監管部門均認為,應采用彈窗等醒目方式提示,并將選擇權明明白白交給消費者
長沙晚報全媒體記者 周輝霞
網絡購物誕生以來,平臺方持續積極地簡化購物步驟,通過購物的便利,提高商品的轉化率。消費者在新鮮體驗帶來的愉悅和對支付安全的擔憂中逐步改變消費習慣,推動著線上消費迅猛發展。一年一度“雙11”網絡購物的熱潮在11日到達峰值,關于網購便利與消費安全的平衡點,因為一則“一覺醒來爺爺‘先用后付’買了54樣東西”新聞,引發消費者的熱議和關注。
“先用后付,免密支付”這種新潮的消費模式,如何在便利消費過程的同時,也尊重消費者選擇權和知情權?受訪消費維權專家和監管部門均認為,應采用彈窗等醒目方式提示消費者,并將選擇權明明白白交到消費者手中。
收藏變為秒下單
11日,有網友發文稱,一覺醒來爺爺先用后付買了54樣東西,包括9塊手表3口鍋和4個電水壺。更讓該網友崩潰的是,他們花了一個多小時,才將該攔截的攔截。
網友的吐槽立馬引起熱議,消費者們紛紛查看自己是否也中招。00后女職員小賈說,她點開自己平臺購物記錄顯示,看到下單支付頁面均顯示為0元,開始還覺得很興奮,后來發現再買東西時,系統都認同為0元支付,自己得退出后,才能更換支付方式。
更多消費者是擔心老人或孩子網購時,系統會“先用后付”下單,莫名其妙地買回一堆東西。消費者李林的母親前幾天突然收到一個快遞,打開看后發現是自己購物車里曾收藏的米粉鏈接,母親只是收藏,卻莫名被下單。她檢查母親的手機后才發現,付款方式欄自動勾選“先用后付”,但老人家并沒有注意到,便產生了交易。
記者在淘寶等平臺搜索“先用后付”,發現不少消費者有過類似的經歷。有的消費者因此超計劃購買大量不實用的東西,有的擔心隨后的頻繁退貨會影響到自己的信用。
關閉設置“躲貓貓”
“先用后付”,又被稱為“先享后付”,采用這種新型支付模式的平臺,面向信用達標的用戶默認開通的功能,消費者在網上購物下單時可以先不用付款,商品確認收貨后再付款。目前淘寶、京東、美團等多個平臺都相繼推出了該項服務,允許消費者在一定還款期限內免息購買。
從該功能的使用設計來看,“先用后付”確實讓網購更加便利。但從消費者使用體驗來看,這一功能確實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記者點開一外賣平臺某團的APP,在選定餐品付款時,系統自動選擇了“月付”的付款方式,并注明了“先消費”,提醒還款到期日。如果記者在體驗過程中不留心這個環節,系統就會自動開通“先消費后付款”功能。
“‘先用后付’省去了輸密碼等麻煩步驟,作為一名網絡小達人,我比較喜歡?!标P注消費潮流的媒體人范女士認為,這種付款方式的漏洞是,當消費者不想采用這種方式支付時,比較難找到關閉路徑,或者是因為有未完成的訂單而關不掉。商家像“躲貓貓”一樣設置取消按鈕,無形中已經剝奪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知情權。
除此之外,有的平臺“先用后付”的功能開通后,會與“免密支付”默認綁定。這對消費者來說,零費用、零動作便可以買到商品先用起來,后付的時候可能發現自己可能忽視了商品的真實價格,或者是購買了許多本不需要的商品,如同掉進了網購的陷阱里,后悔不已。
莫讓技術霸凌消費者
今年7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或者排除、限制消費者選擇其他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
這一條例實施后的第一波消費高峰“雙11”,就因為新的支付方式引發的眾議,也引起了消費者權益保護專家以及監管部門的關注。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從技術開發的角度來分析這一付款方式對于消費者權益的侵害,頗有見地。他認為,“先用后付”模式在實際操作中,平臺通過技術手段代替消費者進行思考并做決定,忽視了消費者真實的需求和感受。平臺應制定公平合理的規則,并告知消費者,讓消費者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自主選擇,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湖南省消保委和長沙市市場監管部門發布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要注意這種網購付款方式,認為平臺應該讓消費者自主選擇是否開通“先用后付”,其次要通過服務協議詳細告知消費者的權利和義務,并充分說明“先用后付”的優勢以及逾期后果、相關風險等,同時還要設置簡單便捷的取消方式,當消費者不需要“先用后付”時,可以方便地關閉。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