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城市道路車輛通行秩序,保障市區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長沙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若干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長沙市道路現狀及交通安全、流量具體情況,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起草了《長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市區部分區域道路禁止摩托車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時間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2月6日,歡迎大家通過以下電子郵箱的形式提出寶貴意見。
電子郵箱:jjzdzxk2022@163.com
警用摩托方陣 供圖:長沙交警
長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市區部分區域道路禁止摩托車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如下:
為了規范城市道路車輛通行秩序,保障市區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市區部分區域道路禁止摩托車通行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摩托車在以下區域內的道路上通行:
北二環、岳麓大道、麓谷大道、楓林路、麓景路、梅溪湖北路、西二環、南二環、湘江路、繞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香樟路、新花侯路、長沙大道、京港澳高速、汽配城路、錦繡路、福元路、芙蓉北路合圍區域內的道路,包括邊界道路。繞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除外。
禁摩范圍
二、本通告所稱摩托車,包括兩輪普通摩托車、邊三輪摩托車、正三輪摩托車、兩輪輕便摩托車、正三輪輕便摩托車。警用摩托車除外。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湖南省應急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