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渠陽鎮八一村原村會計許某定將一張5822元的入款單交至渠陽鎮紀委辦公室,并轉存至八一村集體賬戶。至此,這筆從村集體賬戶上借出長達23年的借款終于“回歸”,借款人許某定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農村集體“三資”是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物質基礎,農村集體資金為推動農村集體項目發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動力。今年4月,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紀委監委以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為契機,重拳出擊整治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不規范問題,發現全縣存在部分村干部向村集體借款長期未還的問題。
針對此類問題,該縣紀委監委堅持靶向糾治,通過抓實“一責任一監督一制度”,全面清查整改村干部向村集體借款未還問題。抓主體責任強排查,督促各鄉鎮黨委聚焦轄區內村干部個人向村集體借款長期未還問題,以逐村摸底子、建臺賬、分情形的方式做好分類處置,及時追繳拖欠借款并定期報送排查工作情況。抓聯動監督強整改,推進“紀巡財審”協作協同,強化部門同題共答,聯合農業農村局通過村級債務專項清理、駐場檢查等方式深入查找借款數額大、久欠不還的問題線索,對借款數額超過5萬元和長達10年以上未還的問題線索以領導包案的方式強化案件辦理,限期追繳拖欠款,目前已追回退繳資金85.91萬元。抓建章立制強長治,聚焦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明確村集體資金出借“五定”,即定原則、定流程、定限額、定要素、定前置,推動制定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3個,建立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20個。
(雷 丹 屠文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