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經長沙市人民政府批準,定于2024年11月1日上午9時30分至9時49分進行防空警報試鳴。屆時各區縣(市)防空警報器和部分電視頻道將同時鳴放和播放防空襲“預先警報”、“空襲警報”、“解除警報”。預先警報鳴放方式為:警報鳴響36 秒,停24秒,反復3遍為一個周期;空襲警報鳴放方式為:警報鳴響6秒,停6秒,反復15遍為一個周期;解除警報鳴放方式為:連續鳴響3分鐘。鳴放時各信號之間的間隔時間為5分鐘。警報試鳴期間我市維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長沙市國防動員辦公室
2024年10月27日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