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粱店 湘水流沙》/索文 著/2024年7月/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
吳在宥
最近一部長篇小說《浮粱店》特別火。它將老長沙的街頭巷尾、風俗人情寫得生動精彩,把長沙當地人的俠肝義膽、重情重義也通過盧磊一等市井豪杰形象呈現出來,平民英雄、三教九流均躍然紙上。馬家輝、李修文、徐則臣、沈燕妮等均誠意推薦此書。
有人說,每個城市,都要有一部屬于自己城市的小說。終于,長沙作家索文用小說《浮粱店》復原了長沙這座清末民初的城市。讓我們身在長沙,或沒來過長沙的人,可以突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回到清末民初的長沙,在半湘街上喝上一口金井茶,看看那時的人怎么過日子。
舌尖上的老長沙
用文字復原長沙,最難的不是寫出街道名字、建筑的位置,最難的是要寫出煙火氣。沒有煙火氣的城市,不過是毫無生氣的模型罷了。想要讓人身臨其境,必須寫出老百姓的吃喝拉撒睡,寫出地道湘菜的做法,寫出狂吃辣椒后,臉上的汗珠……不寫出這些,這樣的書注定是沒味道的。
索文的《浮粱店》就不會讓人有索然無味的感覺。他在開篇介紹書中的主人公盧磊一,介紹故事的背景:盧磊一出生于1888年,書中說的“現在”是指1996年,時間相隔了百年。他開了一家名叫浮粱店的茶館,遇到愛聽故事的客人,他就講講故事……
百歲老人的故事,必定是好看的,何況盧磊一還是武功高強、為人豪爽的警察,他辦了不少大案奇案,認識了三教九流的怪人妙人。但只就著清茶聽故事,未免也太清淡了。我們不妨看一看書中的美食。
索文不光會吃、愛吃,更能寫吃。書不到十頁,索文便按捺不住傾倒出美食了:“嫩黃的面躺在褐色的湯里冒著尖尖,蒸汽升騰,頂上撒著干椒碎,如雪山頂著朝霞紅暉。先吸一口湯,香,豆豉熬的,越煮越香,又點了幾星胡椒,鮮辣醒胃??曜右煌〝?,山塌了、霞散了,底下的大魚漂了面(浮出來),還臥了個荷包蛋,筷子挑著大口吃,面糯、湯咸、蛋鮮?!?
這還只是冰山一角,但我相信你看完也會忍不住在長沙吃一碗面的。索文寫美食,不光是寫美食,更是寫人心。如上面的這一段,寫的是盧磊一回鄉下看師父師娘,師娘專門給他留了一碗面,面底下的大魚和荷包蛋就是師娘對這個收養孩子的偏愛。
人間煙火氣,最是暖人心。
讀《浮粱店》,我們也可以跟著巡警盧磊一走遍長沙大街小巷,看世事變幻、人情冷暖,累了就吃點美食,暖暖身子。
老長沙的打工人
這是我第二次讀了。
第一次,最吸引我的是盧磊一。他人情練達,文武雙全,家庭事業雙豐收。
第二次,我卻最喜歡看“滿傻子”的部分。
盧磊一是主角,也是最不自由的。他要去帶動故事情節的發展,要符合歷史,符合人情。不管他愿不愿意,好事壞事都往他身邊湊。
“滿傻子”卻不一樣。
“滿傻子”其實并不傻,他只是一個打工人罷了,他還是一個合格的打工人:只干自己分內之事,只掙自己分內的錢。不該他干的,他不愿意干,除非有“加班費”。不該他花的錢,他一概不花,除非被硬逼著。
那他為啥被稱為“傻子”呢?因為他太正常了。在那個不正常的社會,正常反而顯得另類。
他的同事,包括盧磊一,都有外快賺,只有他守著死工資。另外,他對人情世故一竅不通,面對同事的冷嘲熱諷,他依舊我行我素。
但是在書里,盧磊一還是選擇和“滿傻子”做朋友。如果我在書中,我相信我也會和他做朋友。
一是因為“滿傻子”很講義氣。有一次,他們在外面遇匪,“滿傻子”本可以直接避開,他卻選擇回來報信,即使平時膽小如鼠。
二是他很有愛心。愛犬被殺,他每日背著大刀巡邏,明知道對方武功高強,他也要為愛犬報仇。
三是他很有家庭責任感。他家里孩子多,有四個孩子,生活壓力很大。為了補貼家用,他會出來擺攤賣糖油粑粑,還會把女兒帶出來跟著吆喝,我想他這樣也是變相地帶孩子,減輕老婆的負擔。
書里最忙的是盧磊一,最幸福的應該是“滿傻子”。我相信,在沒寫到他的地方,他一定和家人過著幸福的小日子。
但他們也是不幸的,因為生活在亂世當中。無論是盧磊一,還是“滿傻子”,都難有真正的幸福。未來他們如何自處?期待索文兄在續作中給出答案。
生活在長沙的你,可以讀一讀這部長篇小說《浮粱店》。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