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跑腿法官”把法庭“搬”到村部
主動上門辦案,開展“巡回審判”,化解矛盾糾紛226件
湖南日報10月27日訊(全媒體記者 黃瓊 通訊員 譚橙)“多虧了您多次跑腿,上門辦理案件,我得到經濟賠償,心里的疙瘩也解開了。”今天,津市市藥山鎮村民朱明(化名)對“跑腿法官”羅銘說。
今年來,津市市人民法院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全院法官主動上門辦案,將法庭搬到村部,開展“巡回審判”,將糾紛化解在基層。
10月初,藥山鎮和平村村民郝云(化名)與朱明發生爭執,致朱明不慎摔倒,造成腰椎骨折,雙方就賠償問題多次調解無果,朱明訴至法院。
和平村離城區較遠,村民進城一趟不易。津市市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后,為方便原、被告,承辦法官羅銘將法庭“搬”至村部,開展“巡回審判”。
“起初被告拒絕賠償,雙方僵持不下。經過多次‘背靠背’和‘面對面’上門調解,原告放棄部分訴求,被告愿意承擔部分醫藥費,雙方握手言和。”羅銘說,相比“坐堂辦案”,上門跑腿可以提前將法律關系梳理清晰,經過通俗的釋法明理,當事人更易接受法律后果,更易化解矛盾。
“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當事人訴訟,這是開展‘巡回審判’的初心?!苯蚴惺腥嗣穹ㄔ涸洪L曾令軍介紹,截至目前,該法院通過法官駐村調解、“巡回審判”、“云審判”等便民辦案方式,化解矛盾糾紛226件,有效形成源頭預防、非訴挺前、多元化解的糾紛治理新路徑。
今年以來,津市市人民法院探索多元解紛機制,引入“和”為先、“和”為上、“和”為貴的理念,力求家事和美、商事和誠、社會和諧。截至目前,全院接受合同簽訂、勞動爭議、工傷糾紛、工程款收取、農民工工資等合同糾紛案件155件,為企業、大小商戶、個人挽回經濟損失上千萬元。該院新洲法庭被評為“全省法院工作成績突出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