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開車遇“碰瓷”,哪些損失可索賠?(新聞看法)
車主張某駕車并線進入主路時,與申某某駕駛的直行車輛相撞。通過快速處理,張某承擔了事故全責。
看上去是一場交通事故,但此類事件接連發生,駕駛員之一均為申某某,理賠款也都打入申某某控制的賬戶內,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北京市公安局經偵總隊與交管局聯合行動,圍繞申某某相關行為開展調查取證。
經調查,申某某通過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流程,與被“碰瓷”車主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待車主出具保險賠款支付授權書后,申某某通過保險公司小額快賠程序索賠,每次理賠數額為幾千元至一兩萬元不等。
“申某某多選在視野開闊、視線良好的路段,通過主動放緩車速,與前車保持一定距離,故意引誘其他車主加塞并線。特別是車輛從輔路進入主路開始并線時,他就加速撞上去。因為申某某駕駛車輛直行,所以往往由對方承擔事故全責。”北京市公安局經偵總隊辦案民警介紹。有些車主認為申某某存在故意撞車嫌疑,但由于沒有充分證據,加上數額不大,并未深究。經警方偵查,2019年初至2024年7月,申某某曾駕駛9輛不同機動車,故意制造交通事故190余起,受害群眾超200人,非法獲利超過百萬元,給保險公司和群眾造成嚴重損失,給道路公共安全帶來隱患。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于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結合申某某的行為,其符合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賠償的特征,適用刑法第266條規定,涉嫌詐騙犯罪。”北京市龍基律師事務所劉樹森律師說,申某某不僅面臨有期徒刑、罰金等刑事法律責任,還將承擔賠償保險公司及其他受害人的民事法律責任。
那么,被“碰瓷”后,車主已經申請出險理賠的,是否可以撤銷?因出險造成第二年保費升高的情況,該怎么辦?
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介紹,如法院認定為保險欺詐事實,犯罪所得理應返還保險機構。當事故全部賠款被退回保險機構后,保險機構會將此案件撤銷,并在中銀保信平臺以及保險行業協會系統中修改相關出險數據。車主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損失、已發生的保險保費上漲差額,可根據實際情況向保險欺詐實施人員主張相關權益。
警方提示,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加強防范意識和鑒別能力,遇到有“碰瓷”嫌疑的交通事故,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求助。同時,要注意做好證據留存,妥善保存好行車記錄及現場溝通的錄音錄像,以便后期向警方提供案件線索,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