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推進湘江流域環境污染防治
長沙等七市共建湘江流域生態環境聯合執法工作機制
長沙晚報10月14日訊(全媒體記者 匡春林)記者14日從長沙市生態環境局獲悉,近日在長沙舉行的湘江流域生態環境聯合執法會議暨簽約儀式上,長沙市、衡陽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陽市、郴州市、永州市湘江流域七市生態環境部門共商湘江流域生態環境執法工作并簽訂協議書。
會上,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宣讀《湘江流域生態環境聯合執法協議書》,通報第一次聯合執法工作情況;衡陽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陽市、郴州市、永州市生態環境局代表簽署《湘江流域生態環境聯合執法協議書》,并就湘江流域生態環境聯合執法工作進行交流討論。
根據《湘江流域生態環境聯合執法協議書》,今后,將建立湘江流域七市生態環境聯合執法工作機制,通過定期輪值會商、問題線索聯合處置、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執法信息共享、執法資源互補、務實高效協作,加強湘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切實保障湘江流域生態環境安全,共同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合力推進湘江流域環境污染防治,共同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湘江流域生態環境聯合執法協議書》指出,將建立定期輪值會商機制。自2024年起,長沙市、衡陽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陽市、郴州市、永州市輪流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
根據該協議,每年由輪值市牽頭制定方案,組織一次湘江流域聯合執法行動,統一人員調配、統一執法時間、統一執法要求,主要排查流域內涉水重點監管企業的環境保護手續、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等情況,兼顧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的生態破壞情況排查,發現的問題、涉嫌違法行為交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處理。建立突發環境事件、交界區域污染源、交界區域入河排污口、跨市危險廢物轉移等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各市執法隊伍的協作、交流和互助,共同提升環境執法能力。通過聯席會議、日常交流等方法,各市共享執法經驗、執法裝備等資源。
來源 :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