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湘晨報長沙訊 近期,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日前,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不合格名單,記者注意到,涉及愛瑪、立馬、小刀、臺鈴、綠源、小牛、雅迪等多個知名電動自行車品牌,有的電動自行車甚至整車質量不合格。
比如,長沙市望城區五本電動車商行銷售的愛瑪電動自行車(型號:TDT2226Z),標識與警示語,互認協同充電,整車質量,充電器與蓄電池項目不合格。
長沙市望城區橋驛鎮紅達車行銷售的立馬電動自行車(型號:TDT74Z)標識與警示語,互認協同充電,結構項目不合格。
長沙市岳麓區峰偉電動車商行銷售的小刀電動自行車(型號:TDT24301Z)標識與警示語,互認協同充電,整車質量,充電器與蓄電池項目不合格。
長沙市岳麓區黎丹電動自行車經營部銷售的綠源電動自行車(型號:TDT24008Z)標識與警示語,互認協同充電,整車質量,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充電器與蓄電池項目不合格。
長沙市芙蓉區安紅電動車商行銷售的雅迪電動自行車(型號:TDR3180Z)標識與警示語,互認協同充電,整車質量,充電器與蓄電池項目不合格。
標識與警示語項目不合格,將無法在行駛過程中起到警示的作用?;フJ協同充電項目不合格,會造成充電器型號與蓄電池系統不匹配。整車質量項目不合格,會導致車輛的運動慣性增大,制動時剎車距離增加,威脅到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充電器與蓄電池項目不合格是指蓄電池防篡改、蓄電池的最大輸出電壓不合格,會使篡改電動自行車的車速限值更方便。結構項目不合格,可能導致電動自行車在行駛過程中出現部件脫落、斷裂等故障,威脅騎行者的安全。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項目不合格,將無法在行駛過程中起到警示的作用,影響騎行者安全。
總之,這些項目的不合格都可能威脅消費者的安全。
對本次專項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及時做好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的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不合格產品涉及安全標準(項目)的,督促生產(銷售)單位開展缺陷調查,構成缺陷的,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實施召回。督促指導不合格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質量安全風險清單,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
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消費者,請從正規渠道購買電動自行車,認準CCC強制認證標志,切勿購買“三無”產品遠離非標、超標電動自行車。
瀟湘晨報記者 李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