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社廳等部門印發《湖南省職業年金基金管理實施辦法》,規范職業年金基金管理。
辦法提出,建立職業年金的機關事業單位應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職業年金,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待遇支付申請、賬戶轉移申請,并協助辦理職業年金待遇發放和賬戶轉移工作;財政全額供款單位出現退休、出國(境)定居、死亡、變動工作單位或其他有關情況時,向同級財政提出撥付資金記實申請。工作人員變動工作單位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工作人員升學、參軍、失業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其職業年金賬戶由原經辦機構繼續管理運營。因單位或個人欠費或中斷繳費等原因,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的,由相關單位或個人負責。
辦法要求,全省建立多個職業年金計劃,實行全省統一收益率。統一收益率是各職業年金計劃收益率的加權平均值。每個職業年金計劃設置1個受托人、1個托管人和不少于3個投資管理人。合同期內,原則上不調整計劃個數。職業年金基金根據各計劃受托人績效考評結果,并結合計劃管理實際工作需要進行分配和調整,具體資金分配辦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省財政部門另行制定。受托人將資金分配給各投資管理人時,單個投資管理人分配的資金不超過其所在計劃資金總額的40%。
來源: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