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魏移宗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岳陽市委批準,岳陽市紀委監委對平江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魏移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魏移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目無法紀,不知敬畏,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親友謀利;違反生活紀律,家風不正,對妻子失管失教,縱容妻子利用自身職權謀取私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魏移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岳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岳陽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魏移宗開除黨籍處分;由岳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清廉岳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