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場監管總局公布了第七批制止食品浪費行政處罰典型案例。
一、北京市大興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食之一族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8月6日,北京市大興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北京食之一族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北京市大興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4年8月12日,執法人員到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復查,當事人已將違法行為進行改正。
二、吉林省長春市市場監管局朝陽分局查處朝陽區米胖渣渣牛肉飯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8月27日,吉林省長春市市場監管局朝陽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開展反食品浪費的檢查。檢查發現在當事人經營場所的就餐區、菜品柜等經營區域,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亦未主動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朝陽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其改正,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執法人員現場對當事人開展普法教育,并對當事人違法行為整改情況進行回訪,當事人已按要求改正。
三、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上海綠野仙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且拒不改正案
2024年7月16日,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上海綠野仙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發現消費者在點餐時,當事人故意隱瞞菜品的實際分量,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同時,也未提醒消費者將剩余餐食進行打包,造成食品浪費。執法人員當場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4年7月30日,接消費者投訴,執法人員再次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仍然存在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的情形,在明知消費者點了足量餐食的情況下,依然向消費者推薦招牌菜,并且故意隱瞞菜品的分量,也拒絕給消費者退菜,導致消費者就餐結束后剩余大量菜肴,造成食品浪費。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虹口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四、安徽省淮南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謝家集區比格漢堡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費案
2024年6月27日,安徽省淮南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謝家集區比格漢堡店進行執法檢查,現場發現該店點餐及就餐區域未張貼或擺放反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亦未要求服務人員進行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淮南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4年7月19日,淮南市市場監管局再次對當事人進行執法檢查。當事人已按要求進行整改,設置了反食品浪費標識,同時要求服務人員積極進行提示,引導顧客按需適量點餐。
五、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紅谷灘區春意印象城餐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8月14日,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紅谷灘區春意印象城餐飲店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亦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紅谷灘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4年8月26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行為進行復查,當事人已整改完畢,在醒目位置張貼及擺放了反食品浪費標識。
六、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南海區威銘美食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8月26日,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到南海區威銘美食店進行監督檢查。經查實,當事人未要求服務員主動詢問消費者用餐人數和是否需要推薦適量菜品或提供半份菜、小份菜等選項,店內亦未設置明顯的防止食品浪費宣傳標識或提示語,導致部分消費者購買量超出實際需求,食物剩余較多,最終造成食物浪費。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南海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當場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4年9月2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當事人已按要求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并對員工進行了培訓,主動引導顧客點餐數量和分量適可而止,防止食物浪費。
七、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樂東千家基風餐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7月10日,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對樂東千家基風餐飲店開展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經查,當事人未在店內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店內的服務人員也未進行提示說明,未正確引導消費者進行按需適量點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樂東黎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4年7月23日,樂東黎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到該店進行回訪檢查,當事人已在店內醒目位置張貼反食品浪費宣傳海報,已整改完畢。
八、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市場監管局興慶區分局查處興慶區筋筋香餐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4年7月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市場監管局興慶區分局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內未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亦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興慶區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執法人員復查,該餐飲店已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反食品浪費宣傳海報,在就餐桌椅上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語提示牌,當事人已對違法行為進行積極整改。
據了解,2021年4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把制止餐飲浪費作為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內容,積極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社會氛圍,積極勸阻食品浪費行為,依法糾正、查處了多起食品生產經營者浪費食品的違法行為。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