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9月3日訊(全媒體記者 張鼎峰 通訊員 李成)女主播找朋友在直播平臺刷禮物,沒想到轉賬后不但沒收到禮物,連平臺也倒閉了,她的錢能要回來嗎?近日,華容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合同糾紛案。
小糖是某網絡平臺主播,在直播中認識了楊某,雙方成為朋友關系。小糖曾經給楊某轉賬,由楊某刷平臺禮物送給小糖,小糖通過平臺兌換禮物獲利。
2023年12月3日,雙方在聊天過程中,楊某稱可以給小糖刷上千萬的平臺禮物,要求小糖給自己轉4萬元,另外1萬元轉賬給平臺一位網名為“玩偶璀璨姐姐”的用戶。小糖當天便按照指示轉賬給了楊某和“玩偶璀璨姐姐”。
此后,該網絡直播平臺倒閉,楊某無法為小糖刷禮物。小糖多次向楊某催討上千萬的平臺禮物未果,便向楊某直接討要5萬元,楊某僅通過支付寶支付給小糖2千元。小糖遂訴至法院,向楊某催討剩余的4.8萬元。
楊某辯稱雙方并非借款,而是買賣平臺禮物,現因平臺倒閉無法完成交貨,并非個人的意愿,且小糖僅向自己轉賬4萬元,另外1萬元轉賬到了其他供貨人賬戶上,雙方之間的經濟糾紛金額應該是4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糖向楊某及楊某指定收款人“玩偶璀璨姐姐”轉賬,小糖與楊某之間沒有借款的合意,是小糖履行與楊某的口頭約定,故兩人之間的基礎法律關系不是民間借貸關系而是合同關系。
因直播平臺倒閉,楊某已經無法為小糖刷禮物,由此可以認定兩人之間的合同已經確定不發生效力,故楊某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小糖。雖然楊某只收到小糖轉賬4萬元,但楊某指定小糖轉賬給“玩偶璀璨姐姐”1萬元,且小糖在催討時,楊某亦認可。楊某已經返還2千元予以抵扣,小糖要求楊某返還4.8萬元,法院予以支持。
辦案法官介紹,直播平臺倒閉,但平臺主播的權益仍應受到保護。主播自己花錢找人買禮物打賞自己,因為沒有形成借款合意,無法認定為借款,但并不代表受損權益無法得到挽回,根據民法的公平誠信原則,一方未履行刷禮物的義務,另一方有權也停止履行義務,請求對方返還財物,若無法挽回損失,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