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8月30日訊(全媒體記者 楊斯涵)隨著暑假步入尾聲,長沙市中小學生們即將迎來充滿希望與挑戰的秋季新學期。今日,長沙市教育局正式公布了2024年秋季中小學收費標準,并強調認真做好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工作,嚴禁以任何形式超越權限,擅自制定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
據悉,2024年秋季長沙城鄉公辦學校、原執行公辦學校收費標準的行業(部門、單位)舉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收費,繼續免收課本費、教輔資料費、作業本費,學生只需繳納少量自愿選擇的服務性收費。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免收課本費,有條件的地區可參照公辦學校執行。在長沙公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就讀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學費標準與本市戶口學生學費標準一視同仁。
公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分省級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兩個檔次,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免收家庭經濟困難等政策范圍內學生學雜費和教材費。繼續對公辦中職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符合國家標準的民辦中職學校(技工學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學生(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免除學費。
而針對民辦學校,要切實規范收費行為,堅決糾正過度追求經濟利益問題,杜絕無序收費。禁止民辦學校虛假承諾、虛高收費行為,不得以“包過線”“包錄取”“包獲證”“包就業”為名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協議,不得以此為名向學生和家長收取規定項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同時,嚴禁將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圍內的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嚴禁越權設立收費項目、未經審批收費或突破已經審批的收費標準收費。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等費用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農村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向住校學生收取住宿費。義務教育學校校內課后服務收費嚴格按相關文件執行。而學生保險必須堅持自愿投保的原則,由學生或家長直接向保險公司購買。校方責任險在學校的公用經費中支出。
此外,嚴禁中小學補課亂收費和違規開展小語種培訓收費,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嚴禁以信息化教學或分班教學為名,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電子學生證或教育APP。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嚴格執行中小學收費按學期收取,收費遵循“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原則,對同一學校同一年級的學生不得實行不同的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