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印宇鷹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湖南省委批準,湖南省紀委監委對懷化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印宇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印宇鷹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錯位,權力觀扭曲,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撈取政治資本,急功近利,自行其是,刻意打造檢查調研路線,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并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為謀求政治升遷,跑官買官;為官不廉,長期無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并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任性妄為,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貪圖享樂,玩物喪志,長期沉迷網絡游戲,追求低級趣味;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謀取職務晉升,給予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情節嚴重。
印宇鷹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印宇鷹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懷化市第六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