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8月7日訊(記者 李毅 通訊員 沈靖翔 周思淼)非法吸收30多人300余萬元存款,落網!近日,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四方坪派出所抓獲一名犯罪嫌疑人,該嫌疑人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日前,群眾報警稱,四方坪有一家食品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四方坪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動,通過調查涉案公司的財務資料、銀行流水等,對該公司和幾十名投資人的資金往來情況進行查證,最終發現公司代理人以投資入股、保本分紅的方式,收取30多人投資人的投資款項,共計300余萬元。
警方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并開展收網行動,將該案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到案后,該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