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7月24日訊(全媒體記者 卜嵐 通訊員 陳冠羽)近日,長沙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領導小組發布《關于明確長沙市盤活存量房供作租賃住房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簡稱《通知》)?!锻ㄖ访鞔_,滿足存量房作為租賃住房運營滿3年后等條件的,可以退出長租協議。
《通知》指出,已簽訂長租房協議的業主只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請退出長租房協議并取消長租房標識:當存量房作為租賃住房運營滿3年后;業主未能通過盤活存量房獲得購房指標或貸款優惠;需要將盤活的存量房源上市交易并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盤活的存量房源是業主的唯一自住房屋。
據悉,2022年5月11日,長沙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領導小組發布了《關于推進長沙市租賃住房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盤活存量房的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其中提到,由長沙市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臺進行監管,將存量房盤活供作租賃住房,運營年限時間不低于10年。在《方案》施行之前,已實現網簽備案交房或已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房屋,盤活供作租賃住房后,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
當時《方案》也提到,在《協議》履約期內,房屋權屬人可進行房屋交易,但在因買賣、贈與辦理租賃住房不動產轉移登記時,需取得長沙市住建部門的租賃住房上市交易工作聯系單,且購買方、受贈方仍需按《協議》履行期滿。
“今年4月18日已長沙已經放開了限購,市民的剛改需求能更好地得到滿足,因此之前的政策也需要不斷優化,從而更好地滿足居民多層次多樣化購房需求?!睒I內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