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5月16日訊(記者 張鼎峰 通訊員 鄭婉冰)“各位鄰居,大家好。本人有兩臺高配臺式電腦閑置,現在低價轉讓……”這樣的“小廣告”你在小區見過嗎?近日,長沙市岳麓區法院就審判了一起“以次充好”的買賣電腦詐騙案,歐某、黃某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至11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2023年11月,長沙的王先生在小區電梯內看到一則售賣高配電腦的廣告,他通過微信掃描廣告單上的二維碼聯系上了“鄰居”。15分鐘以后,熱情的“鄰居”直接帶著電腦上門服務。
開箱驗貨時,24寸的曲面屏讓王先生眼前一亮。通過驗機軟件查看電腦配置,參數屬性顯示與廣告單上一致。為謹慎起見,王先生還將電腦配置發給了朋友。得到朋友肯定的答復后,王先生按雙方事先約定好的價格當場支付現金2800元。
可讓王先生感到糟心的是,這臺剛剛淘到手的二手電腦,實際運行起來卻速度很慢,安裝軟件也頻頻提示出錯或者不兼容。經專業人士查驗后才發現貓膩:這臺電腦的參數屬性被篡改過,不僅實際配置低,而且早已被市場淘汰。
驚覺被坑騙的王先生當即聯系“鄰居”,卻發現自己被對方拉黑,憤而向公安機關報警。
經查,歐某、黃某是一對小情侶。2023年10月至12月間,歐某從外省先后弄來了兩批次低配電腦。通過虛擬更改電腦配置,這些主機價值不到50元的低端機,搖身一變成了價值數千元不等的高端機。二人拉上兩名李姓男子(另案處理),開始流竄于婁底、長沙、益陽等地,通過在各個小區內張貼轉讓二手電腦的虛假廣告,以低配置電腦冒充高配置電腦詐騙他人錢財。
在這期間,歐某負責采購電腦、更改參數,兼職駕車,黃某等三人則負責張貼虛假廣告,與買家談價并送貨。三個月時間4人累計實施詐騙4次,金額達萬余元。歐某、黃某被抓獲歸案后,均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認罰,并積極退贓退賠,取得部分被害人諒解。
法院認為,歐某、黃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綜合考量二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其行為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承辦法官彭林霞介紹,不要輕信來歷不明的“小廣告”,這些“小廣告”背后可能暗藏“大套路”,甚至刷單、詐騙等多種陷阱。購買二手商品首選正規的二手商品交易渠道,發現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時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