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3月29日訊(全媒體記者 王智芳 整理)3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眾號發布消息,湖南省衡陽市政協原副主席、民革衡陽市委原主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副局長謝肅(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郴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謝肅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郴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謝肅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