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決定任免名單
(2024年3月6日郴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吳其龍為郴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
黃曉東為郴州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
曹偉為郴州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張波為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王淳為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陳學為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廖志剛為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審判庭庭長;
黃永文為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庭長;
張友榮為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二庭庭長;
施云為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邵毅波為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陳道勇為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鄺玲娟為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決定任命:
陳劍為郴州市人民政府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李定河為郴州市財政局局長;
王益群為郴州市統計局局長;
侯連君為郴州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免去:
陳劍的郴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陳國飛的郴州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王淳的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張波的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李程的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羅仲貴的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審判庭庭長職務;
張友榮的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庭長職務;
黃肖華的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何雙高的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谷敏的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許剛的郴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朱靈祥的郴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李艷的郴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決定免去:
雷題銘的郴州市財政局局長職務;
李定河的郴州市統計局局長職務;
劉向偉的郴州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來源:郴州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