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紀委監委駐省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李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湖南省委批準,湖南省紀委監委對省紀委監委駐省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李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超身為紀檢監察領導干部,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執紀違紀、執法犯法,毫無底線原則,喪失職責操守,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陽奉陰違,搞兩面派,做兩面人,不信組織信關系,為逃避查處,結交政治騙子,被騙巨額財產,以串供、轉移、隱匿證據等方式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組織原則缺失,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私利;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濫權妄為,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貪婪無度,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李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超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湖南省紀委十二屆四次全會已予以追認。
來源:三湘風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