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湯祚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湖南省委批準,湖南省紀委監委對常德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湯祚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湯祚國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權力觀扭曲,政績觀錯位,長期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將公權力異化為攫取私利的工具,搞“螞蟻搬家”式腐敗。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違規舉債搞項目建設,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不信馬列信鬼神,大搞封建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組織原則缺失,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為官不廉,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追求低級趣味,長期與私營企業主打牌賭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權妄為,造成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
湯祚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湯祚國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