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免職名單
(2023年11月24日岳陽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決定免去黃偉雄的岳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岳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任免名單
(2023年11月24日岳陽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劉愛軍為岳陽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潘宏軍為岳陽市商務局局長;
黃岳四為岳陽市醫療保障局局長。
決定免去:
盧志平的岳陽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周和平的岳陽市商務局局長職務;
陳平的岳陽市醫療保障局局長職務。
岳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命名單
(2023年11月24日岳陽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
周小剛為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長;
肖芝樂為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黃 亮為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副庭長;
姜 康為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判庭副庭長;
蘇 潔為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來源:岳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