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吳劍波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湘政人〔2023〕10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省人民政府決定:
吳劍波同志任省林業局局長;
免去胡長清同志的省林業局局長職務;
免去劉中杰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敖琢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駐深圳辦事處主任,免去其湘電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
王庭愷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駐海南辦事處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毛良才同志的省廣播電視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王志剛同志的省國防動員辦公室(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江涌同志的省地方志編纂院院長職務;
免去陳伏球同志的省文史研究館副館長職務;
易放輝同志任省港航水利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周海斌同志任省港航水利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免去譚克濤同志的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
張霞同志任省演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試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文化和旅游廳副廳長職務;
免去周志中同志的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
免去羅金銘同志的吉首大學副校長職務;
曾祥君同志任湖南理工學院院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長沙理工大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李鋼同志的湖南科技學院院長職務;
免去王曉萍同志的湘南學院院長職務;
免去黃小益同志的湘南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曹鑫同志的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劉升學同志的湖南工學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李峰同志的湖南醫藥學院副院長職務。
因企業重組,原省湘水集團有限公司行政領導職務自然免除,不再辦理免職手續。
董事長、總經理的任免,按《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