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1.《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8〕78號);
2.《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42號);
3.《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湖南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通知(試行)》(湘人社規〔2022〕16號)。
二、補貼對象
1.企業職工;
2.貧困勞動力、貧困家庭子女;
3.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4.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
5.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
6.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7.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
8退役軍人;
9.退捕漁民;
10.即將刑滿釋放人員、強制戒毒人員及社區服刑人員。
三、補貼標準
(一)“三高四新”戰略重點類職業(工種)
“三高四新”戰略重點類職業(工種)補貼標準為五級1550元(初級工)、四級1850元(中級工)、三級2400元(高級工)、二級2700元(技師)、一級3200元(高級技師)。
(二)吸納和穩定就業重點類職業(工種)
吸納和穩定就業重點類職業(工種)補貼標準為五級720元(初級工)、四級1200元(中級工)、三級1750元(高級工)、二級2000元(技師)、一級2300元(高級技師)。
(三)農村技能人才培養重點類職業(工種)
農村技能人才培養重點類職業(工種)補貼標準為五級560元(初級工)、四級1000元(中級工)、三級1330元(高級工)、二級1500元(技師)、一級1800元(高級技師)。
(四)其他類職業(工種)
屬于實施補貼的職業(工種)范圍、但不屬于上述三類職業(工種)的其他類職業(工種),不論等級均按5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
(五)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
按照所屬的職業(工種)對應上述四種類別職業(工種)給予700元、500元、400元、300元的培訓補貼。
四、申報材料
符合申領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條件人員,培訓結束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向培訓辦班所在地的人社部門經辦窗口或登錄“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經辦綜合服務大廳”申請補貼,并提供以下材料:
1.《就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表(個人)》;
2.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3.身份證明材料(下同):貧困家庭子女提供街道、鄉鎮開具的貧困家庭有關證明;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提供初高中畢業證復印件;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提供戶口簿復印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復印件或學生證復印件;
4.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原件;
5.由培訓機構代為申請補貼除提供以上2、3、4資料外還應提供《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表(單位)》、學員本人簽字的《職業技能培訓補貼人員名冊》。
五、辦事流程
(一)個人或培訓機構申請→辦班所在地市、縣人社部門受理→審核→公示→當地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決定→發放。
六、辦理方式
現場辦理:個人或培訓機構向辦班所在地市級或縣級人社部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