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任免名單
(2023年6月29日株洲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黃蓉 為株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楊志華 為株洲市商務局局長;
王志強 為株洲市統計局局長。
決定免去:
劉海賓的株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職務;
李一平的株洲市商務局局長職務。
任命:
尹強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羊敏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易文勝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征收審判庭庭長;
譚紅艷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林業審判庭庭長;
顏松喜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
羅慧虹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信訪局立案庭庭長;
彭華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肖晶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判庭庭長;
梁雄文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豆華杰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工作庭庭長;
張樹萍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萬自力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吳曉斌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李小紅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羅湘武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包佶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陳強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林業審判庭副庭長;
劉怡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伍露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征收審判庭副庭長;
謝曉紅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免去:
曾廣的株洲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袁滿玖的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黃胤彪的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劉焦平的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祁湘清的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判庭庭長職務;
顏松喜的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信訪局立案庭庭長職務;
羅慧虹的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張樹萍的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萬自力的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肖晶的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職務;
盧飛虎的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鄧國平的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梁小平的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曉玲的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6月29日
懷化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23年6月26日懷化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
王福初為懷化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懷化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名單
(2023年6月26日懷化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向子順為懷化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決定免去:
向開林的懷化市應急管理局局長職務。
懷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3年6月26日懷化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
夏立榮為懷化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鄧嬋君為懷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劉勇為懷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王立兵為懷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龍華的懷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向遠江的懷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呂雪艷的懷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