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依法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戶籍家庭,增加1套購房指標。根據家庭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
這是去年長沙市委、市政府《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工作方案》(簡稱工作方案)對外公布后,長沙樓市關注的熱門熱點。
那么,這一政策何時落地實施?
1月10日,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問政湖南上回復網友消息稱,相關政策已通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正在按程序報備。
此前,瀟湘晨報258探房(微信號:xxcbcdc)也討論過這一政策將給長沙樓市帶來何種變化。
首先是購房指標。
長沙戶籍家庭原本僅有兩套購房資格,如果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就可以新增1套購房指標,擁有3套房的購房資格。
如果疊加此前的盤活存量房新政,再出租一套,家庭住房套數計算時核減一套,理論上可以換取一張新的房票。
這也意味著,長沙戶籍二孩以上家庭最高可購房4套。
當然,這只是理論上的可行性,具體有待官方細則確認。
其次,根據家庭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
如何在戶型選擇上給予照顧?孩子數量決定房子的大小?這也是多數人的疑問。
長沙以何種政策支持尚不得而知,但此前廈門、杭州的新政可以給出參考。
去年5月,廈門購房政策有所調整,廈門市戶籍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全市范圍內,購買180平以下的第三套住宅,但是二孩中至少有一人是未成年人。
又比如,此前杭州發布新政中有提及,符合條件的三孩家庭,在杭州市限購范圍內限購的住房套數增加一套,且符合條件的三孩家庭在報名參加新建商品住房公開搖號銷售時,參照“無房家庭”優先搖號。
整體來看,長沙的政策主要利好長沙戶籍二孩及以上家庭購買第三至第四套房的改善群體,覆蓋群體有限。
來源: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