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7月13日訊(全媒體記者 余蓉 通訊員 易瀟瀟)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的基本辦學模式,是辦好職業教育的關鍵所在。12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該廳近日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管理職業學校校企合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進一步推進校企合作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精細化,保障、促進職業學校校企合作,切實提升人才培養質量。
《通知》明確,職業學校是校企合作的第一責任主體,在合作過程中,不得將校企合作項目全程交由合作企業實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應由學校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承包、轉包給合作企業,不得以校企合作名義將學生全程委托給合作企業或其他機構進行培養。
校企合作要堅持以學生為本,不得損害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得以違規承諾、虛假宣傳等任何形式,誘導、誤導甚至強制學生參加校企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習。
在學生繳納的學費之外,學校、企業都不得再以其他名義額外收取費用。學校不得以校企合作名義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學費收費標準,不得變相以合作方名義向學生收取實習費、實訓費、校企合作費、就業委托費等名目費用,不得將學費與企業其他名義費用捆綁收費,不得強制、組織學生向企業繳納額外費用。學校不得將學費與培訓費等捆綁收費。收取培訓費應遵循學生自愿原則,不得影響正常教學,不得與學歷教育掛鉤,不得強制學生參加各類培訓。
《通知》明確,職業學校在確定擬合作企業前,要認真考察合作企業的資質、主營業務范圍及經營狀況、設施設備條件、誠信狀況、社會責任感、整體實力、管理水平以及與學校辦學專業緊密對接程度等情況,通過實地考察評估形成書面報告。根據考察結果,由校級黨組織會議研究決定是否開展合作。
學校應積極與行業龍頭企業、產教融合型企業、規模以上企業開展深度合作,嚴禁與未取得相關經營許可、受到行政處罰、違法失信企業開展合作。學校要建立退出機制,對合作期間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應及時終止校企合作。
《通知》強調,對校企合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要依法依規從嚴處理。各地各校要按照要求,及時組織開展校企合作自查自糾,對校企合作工作進行全面梳理,建立問題清單臺賬,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