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晚報7月5日訊(全媒體記者 李靜)記者5日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關于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湘人社規〔2022〕27號),長沙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按要求進行調整。調整范圍包括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自2022年1月1日起開始調整,7月底調整、補發到位。
調整標準為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在前述一項調整基礎上,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1.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同時,以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再增加1.4%。
在前述兩項調整的基礎上,對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對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5元。
此外,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繼續按照規定落實相關解困標準。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湘政辦發〔2003〕44號文件、湘勞社政字〔2007〕15號文件規定參保的國有農墾企業、農林企事業場所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和標準同上。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