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2年最低工資標準發布
分三檔:1930元/月、1740元/月、1550元/月
長沙晚報3月22日訊(全媒體記者 李靜 通訊員 曾鶴群 王焱)記者22日從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經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準,該廳近日印發《關于湖南省2022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湘人社規〔2022〕6號),決定從2022年4月1日起,調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湖南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分三個檔,分別為1930元/月、1740元/月、155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也相應設三個檔,分別為19元、17元、15元。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最低工資標準規定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此外,湖南省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的個人繳費部分),不包含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住房公積金。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