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8月25日訊(記者 鄧桂明)今日,長沙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新聞出版局聯合印發《關于印發長沙市2021年秋季中小學收費標準的通知》。據了解,今年秋季收費標準全面體現普惠公平公益至上原則,其中長沙公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收費不變,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與本市戶口學生入學收費一視同仁;普通高中學校免收家庭經濟困難等政策范圍內學生學雜費和教材費;中小學校內課后服務收費嚴格實行最高限價管理,每生每期1000元維持不變。
今年秋季,長沙公辦學校、原執行公辦學校收費標準的行業(部門、單位)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收費,繼續免收課本費、教輔資料費、作業本費,學生只需繳納少量自愿選擇的服務性收費。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免收課本費,有條件的地區可參照公辦學校執行。對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執行公辦學校收費標準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與本市戶口學生入學收費一視同仁。
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分省級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兩個檔次,普通高中學校免收家庭經濟困難等政策范圍內學生學雜費和教材費。
通知要求,民辦學校要自覺接受縣級以上發改、教育、市場監管、民政部門的指導和管理,切實規范收費行為,堅決糾正過度追求經濟利益問題,杜絕無序收費。不得以“包過線”“包錄取”“包獲證”“包就業”為名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協議,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學生和家長收取規定項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堅決制止中小學教育亂收費。嚴格規范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秩序和收費行為,堅決查處“以錢擇校、以優擇生、以權入學”行為。嚴肅查處違規招收借讀生、擇校生等行為。嚴禁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嚴禁以中外合作辦學名義亂收費。
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加大宣傳力度。主動接受廣大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增強教育收費工作的透明度。凡未經公示的收費或公示內容與政策規定不符的,學生有權拒交,已交費的應退還給學生。
長沙市發改委副主任易鷹介紹,長沙全面落實中央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體現在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輔材料散濫和提升課后服務水平,滿足學生全面發展需求上。長沙早在2019年就在全國率先試點“三點半”課后服務,有效解決學生放學時間與家長正常下班時間不同步問題。課后服務收費嚴格實行最高限價管理,每生每期1000元維持不變,體現普惠公平公益至上,切實減輕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精力負擔,努力提高長沙的公共服務滿意度和民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