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3月28日訊(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黃京 實習生 黃禧燕 林心瀅 舒葦航)從“等級制”回歸到“總分制”,今年的長沙中考備受關注。三湘都市報記者今日獲悉,根據已經出爐的《長沙市2021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下稱《方案》),由于今年為過渡期,長沙城區高中招生錄取綜合總分為610分。另外,有六類考生可獲得優待加分。
【成績呈現】總分610分,提前科賦分10分
今年中考時間為6月18日至20日,成績7月3日揭曉;初中、高中學校錄取工作于7月中旬開始。初三年級考試科目成績和初二年級生物、地理考試科目成績均以分數形式呈現。
《方案》明確,在成績呈現上,2021年設立過渡期一年,生物、地理、體育作為提前科劃定等級。城區(含望城區)初三提前考試科目由初二生物考試成績(折合為50分)、初二地理考試成績(折合為50分)和體育中考測試成績(60分)組成,折合后的提前考試科目總成績(160分)最終以等級方式呈現;再按照A、B、C、D、E等級賦分10、8、6、4、2,計入學業水平考試綜合成績參與高中錄取。
也就是說,2021年城區高中招生錄取綜合總分為61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道德與法治60分、歷史60分、物理70分,化學50分,提前科賦分10分。
【考試命題】適當降低難度,不出偏題、怪題
《方案》強調,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強調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等義務教育階段必須掌握的內容,加強對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考查和引導,優化情境設計,增強試題開放性、靈活性,充分發揮命題的育人功能和積極導向作用,引導減少死記硬背和“機械刷題”現象。適當降低考試難度,嚴禁超標超綱,嚴禁與奧賽內容掛鉤,不出偏題、怪題,不加重學生課業負擔。
要優化命題導向,關注核心素養,突出考查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突出考查主干知識和核心能力,注重試題素材與生活實踐的緊密結合,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的科學素養和人文精神。試題要充分體現課程標準對“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三維目標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終身發展。
【錄取依據】實施多樣化招生政策
《方案》指出,城區高中由市教育局統一下達招生計劃,長沙縣、瀏陽市和寧鄉市高中由各縣(市)教育局下達招生計劃。招生計劃要符合國家對高中階段普職分流的總體要求,普高和職高招生計劃大體相當,教育行政部門將不低于50%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并完善操作辦法。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公辦高中全面取消擇校生計劃。
高中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是:考生的學業水平綜合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以及享受政策性優惠的情況。
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按照學生填報志愿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綜合考慮學生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狀況及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成績擇優錄取。除劃線招生外,還實行指標生、特長生、推薦生和自主招生等多樣化招生政策,進一步擴大學校自主權,促進高中學校多樣化、特色化發展。
其中,特長生招生計劃原則上不超過該校招生計劃的5%,在政策規定范圍內按標準錄取?!巴扑]生”是指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對平時綜合素質特別優秀,但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期間因突發疾病或意外事故等客觀原因,造成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明顯失誤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可依據學生所在初中學校至少兩名資深教師提交的推薦信以及核實情況,在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范圍內由招生學校破格錄取。
職業院校(含五年制高職高專、高職高專中職部、城區中職學校、技工院校)根據專業發展和就業崗位需求,對考生專業素質有特殊要求的,經市教育局批準后予以公告,可在招生錄取前進行相關面試、體檢或術科測試等,進入學生檔案,不得另行組織文化考試。面試、體檢或術科測試等成績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情況一起納入職業院校的招生錄取依據。
【優待加分】六類考生可獲得優待加分
《方案》明確,根據有關政策規定,保留以下政策優待項目(如果出現同時享有多項優待,取最高優待項目,不重復計算):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人民警察一級至二級英模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人民警察子女;歸僑、歸僑子女(不含僑眷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少數民族考生;符合政策的高層次人才子女。
其中,烈士子女、軍人子女按照市警備區、市教育局聯合制定的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執行,警察子女參照軍人子女予以優待。歸僑、歸僑子女(不含僑眷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及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參與錄取。高層次人才子女按照《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沙市建設創新創業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長發〔2017〕10號)執行。
【保障監督】杜絕招生腐敗現象,全面推進陽光招生
《方案》強調,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必須通過規范程序和制度創新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市和區縣(市)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建立嚴格的公示、誠信、監督和責任追究等制度,杜絕招生腐敗現象,全面推進陽光招生。
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在學業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中違反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現象和行為,可向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舉報或投訴。市教育局設立舉報電話:市紀委市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731-84899756,基礎教育處0731-84899710,民辦教育處0731-84899715,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處0731-84899713。公布網上受理舉報網址為:http://fuwu.csedu.gov.cn/webgroup/cssjyj/complainform.html,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