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3月1日訊(記者 張鼎峰 通訊員 顏英華 彭吉露)3月1日,《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正式施行了。該辦法共6章32條,從部門職責、生產、銷售、維修、登記、通行、保障、監督以及法律責任等各個方面對電動自行車管理作出了全面、具體的規定。
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流程
登記不收費,不戴頭盔要罰款
目前,全省已登記在冊的電動自行車有562.6萬輛。電動自行車的迅猛發展,在給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給交通秩序、公共安全帶來壓力。
根據《辦法》規定,電動自行車登記不收取費用,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設電動自行車登記信息系統,在政務服務中心、公安派出所以及符合條件的電動自行車銷售點等場所設立登記代辦點,為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信息查詢等提供便利。
在通行規范方面,明確提出了“在指定位置懸掛合法有效號牌”“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佩戴頭盔”“不得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步行街等禁止電動自行車通行的區域”“不得駕駛拼裝、改裝、加裝電動自行車”“不得在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后駕駛電動自行車”等8個方面的要求,違反規定的將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省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表示,交警部門將3月份作為集中宣傳月,以提醒、宣傳、教育和引導為主。4月份之后,將全面開展綜合治理,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的頭盔佩戴率。
超標車設3年過渡期,禁止私拉電線充電
2018年,國家發布了電動自行車強制標準,并于2019年4月15日起強制執行。新強制標準對電動自行車作了明確規定,即:整車質量小于或者等于55Kg;最高行駛速度不超過25Km/h;電動機額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400W;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等。
已經買了超標車怎么辦?《辦法》規定只有符合新國標、且獲得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才能辦理注冊登記?!掇k法》實施前,已經購買使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實行臨時登記、上臨時號牌的政策,并設定了3年過渡期。從2024年3月1日起,臨時號牌全部統一失效,所有超標車輛不得再上路行駛。
此外,《辦法》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將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通行道路建設納入城市綜合交通專項規劃。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以及有條件的其他城市道路,應當分道劃設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
在規范停放、充電方面,《辦法》對電動自行車在居民住宅樓的樓梯間、樓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以及兩側影響通行的區域停放,違反用電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等作出了禁止性規定。《辦法》還規定相關企業應當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配備安全頭盔,根據需要購買第三者責任險、駕乘人員人身意外傷害險等相應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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