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將實行共享電單車配額管理,先上牌再投放
規范管理 共享便利
長沙晚報11月19日訊(全媒體記者 張洋子)共享電單車亂停亂放、違法載人、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影響城市道路安全及文明形象,連日來,本報持續關注這些市場亂象。記者獲悉,《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將于12月1日起實施,長沙共享電單車將“先上牌后投放”,實行配額管理,管控“野蠻生長”的源頭,促進行業良性發展。
現狀 僅13%共享電單車是合法上路
在長沙街頭,色彩繽紛的共享電單車隨處可見,但仔細觀察發現,有牌照的并不多。記者從市交警支隊獲悉,目前長沙共享電單車約有46萬臺,其中發放了牌照的僅6萬多臺,占總數的13%。
“目前市場上很大部分電單車都是企業自行投放的?!笔泄簿纸痪ш犞刃蚬芾砜聘笨崎L唐衛中介紹,交警部門在為共享電單車上牌過程中,發現企業之間競爭激烈,共享電單車數量激增,為了控制數量,不得不暫停了共享電單車的上牌。
對企業而言,共享電單車上牌意味著有了“合法身份”;對市民而言,一旦發生事故可追查到人;對政府部門而言,共享電單車上牌意味著監管更為方便。“目前長沙共享電單車處于飽和狀態,需要減量,需要根據實際使用需求進行數量管理。只有確定了投放數量,交警部門才能對符合規定的共享電單車上牌,督促相關企業及時清理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提供服務的車輛,進一步減少道路安全隱患?!碧菩l中說。
新政 共享電單車將實行配額管理
《指導意見》》將于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為5年。
根據《指導意見》,長沙共享電單車投放將實行配額管理,長沙交通運輸、公安、城管執法三部門以召開定期聯席會議的方式,綜合長沙實際需求和各運營企業運營情況,共同確定共享電單車配額。各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核定配額投放,其中所投放的電動自行車應到市公安部門辦理登記安裝號牌,并進行編碼或號牌管理,企業置換車輛應提前向市交通運輸部門進行報告,市交通運輸部門同步抄送市公安、城管執法部門,按照“先收后投”“號牌置換”“先上牌后投放”的方式進行。
“目前正在邀請第三方機構對市民出行需求、共享電單車投放總量、各企業配比等進行評估?!碧菩l中介紹。
亮點 企業、騎行者信用納入考評
即將實施的《指導意見》肯定了共享電單車對于城市出行的重要性,鼓勵其依法進入具有停放條件的居住小區?!吨笇б庖姟访鞔_了各區人民政府是市場監管的主體,明確了市交通運輸、城管、公安等各個部門的職責,并有具體條例規范企業經營行為,比如企業投放的電單車限載1人,設計不能為違法載人提供方便,企業需按照車輛投放量5%。以上的比例合理配備線下服務人員等。
《指導意見》還要求企業對使用者進行實名注冊,電動自行車禁止向未滿16周歲人員提供注冊登記服務。企業應當建立事故賠償機制并對外公示,積極引導市民規范文明用車,并建立用戶行為規范和信用評價管理制度,對用戶隨意停放 、惡意損壞車輛等不良行為,采取扣除誠信記分、提高費用、建立管理“黑名單”制度等措施。
此外,市交警運輸、公安、城管執法三部門將建立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服務質量考評機制,對企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相關職能部門查處納入企業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