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人口、經濟發展、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等指標 我省設立鎮有了統一標準程序
華聲在線10月21日(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陳勇 劉笑雪)記者今天從省民政廳獲悉,近日,省政府公布了《湖南省設立鎮的標準和程序》和《湖南省縣鄉兩級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申報審核工作辦法》,兩個文件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此舉標志著我省設立鎮和遷移縣鄉兩級人民政府駐地工作走向規范化。
《湖南省設立鎮的標準和程序》明確,設鎮有撤鄉設鎮、鄉鎮合并設鎮兩個途徑。撤鄉設鎮規定了人口、經濟發展、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等指標。比如,全鄉總人口一般不少于2.4萬人,鄉人民政府駐地集鎮建成區面積具有一定規模且有較好的拓展空間,人口不少于4500人,至少設有1個居民委員會。鄉鎮合并設鎮是指鄉與鄉、鄉與鎮、鎮與鎮合并后設立鎮。我省支持面積較小且人口較少的鄉鎮穩妥開展鄉與鄉、鄉與鎮、鎮與鎮合并設立鎮。鄉與鎮、鎮與鎮合并后可直接設鎮,鄉與鄉合并設鎮可適當放寬標準,但民族鄉不改設為鎮。
《湖南省縣鄉兩級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申報審核工作辦法》規定,政府駐地遷移工作應當加強黨的領導,穩妥審慎、從嚴控制。政府駐地遷移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等相關規劃要求,不得突破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不得采取變更鄉(鎮、街道)行政區域和村(居)民委員會管轄范圍等方式變相開展駐地遷移工作;要堅決杜絕政府駐地遷而不報、先遷后報、未批先遷、批而不遷等現象。
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轄13個地級市、1個自治州,共14個地級行政區劃;轄68個縣(其中7個自治縣)、18個縣級市、36個市轄區,共122個縣級行政區劃??h級行政區劃轄415個街道辦事處、1133個鎮、392個鄉(其中83個民族鄉),共1940個鄉級行政區劃。省民政廳區劃地名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因為我省鄉在總量中所占比重已經不大,公布統一標準后,不會帶來設鎮扎堆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