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5月20日訊(記者 鄧桂明)長沙市教育局今日發布了《2020年長沙市城區小學升初中配套入學實施細則》,具體內容如下:
一、資格認定
配套生是指學生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父母)擁有配套樓盤內固定房產且產權證性質為住宅,義務教育階段要求在其房產對應配套建設學校就讀的學生。
配套樓盤二手房業主(含繼承、贈與的業主)子女,如果前業主沒有以此房產作為依據入學,可以繼續使用;如果前業主已經以此房產作為依據入學,則自前業主子女入學之日起滿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配套入學政策。
以配套入學方式就讀對應配套學校的,辦理配套入學的不動產登記時間(或購房合同登記時間)到當年4月15日(含)截止;登記截止之后,配套學校當年不再受理入學報名,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持配套樓盤共有不動產權證(或房屋產權證、房屋預告登記證)的業主,共有人之間系祖孫、父子(女)、母子(女)關系才能享受該套房入學資格。
二、入學報名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業主身份證、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不動產權證(或房屋產權證、房屋預告登記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等資料,于4月30日(含)前登錄“長沙市普通中小學入學報名系統”,按照“配套入學”方式錄入相關信息,進行網上報名。
5月10日-16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全套報名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如實填寫《2020年長沙市城區小學升初中配套入學學位申請登記表》,到對應配套初中學校辦理報名資料現場驗證和復核手續。
三、資格審核
1. 初審:5月17日-20日,配套學校對業主提交的全套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從“長沙市普通中小學入學報名系統”中導出《2020年長沙市城區小學升初中配套入學報名匯總表》,與符合報名條件的配套入學子女簽訂《2020年長沙市城區小學升初中配套入學初審認定表》,一式三份,初中學校兩份,學生家長一份);配套初中學校收齊《申請登記表》和經審查驗證的全套資料、《配套入學初審認定表》裝入專用檔案袋,要求檔案袋封面填寫好學生姓名,編好序號(要與《申請登記表》和《報名匯總表》序號一致),將經過初審的報名數據導入“長沙市小學畢業生提前錄取系統”并提交。
2. 復審:初中學校整理經初審通過的配套入學業主子女資料檔案袋,連同《報名匯總表》一起報送市教育局。5月21日-30日,市、區教育局組成聯合審查組統一進行資格復審。
聯合審查組對符合配套入學資格的學生,在“長沙市小學畢業生提前錄取系統”中審核并下發,確定學生以配套入學方式錄取。
經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配套入學學生,不再參加微機派位,不再參加其他任何學校(含民辦、子弟學校)的招生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