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晚報訊(記者 匡春林 通訊員 周威)記者昨日從市征兵辦公室獲悉,我省今年將對參軍入伍大學生給予更大優惠。據悉,從2016年起,大學生(含新生、在校生、畢業生)參軍入伍,按每人不少于15000元的標準發放獎勵金。此外,在落實國家對大學生入伍13條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還制定了發放鼓勵金、報銷路費、組織定向招錄等政策,鼓勵和發動高學歷高素質青年參軍入伍。
日前,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征兵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澤琿,長沙警備區司令員、市征兵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王忠斌主持召開會議,聽取了市征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情況匯報,并就有關問題進行了研究。
落實退役士兵定向招錄
從2016年下半年開始,全市招錄政法干警,拿出不低于總名額的20%面向退役士兵(大學生優先)定向招錄;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的企業新招職工,拿出不低于總名額的10%面向退役士兵(大學生優先)定向招錄。所有入伍大學生義務兵退役后已經大學畢業或復學且畢業的,均享受此定向優先招錄辦法。
對大學生入伍予以獎勵
對從長沙應征入伍的大學生,按照15000元/人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獎勵金。所需經費由市財政、區(縣、市)財政按照4:6的比例分攤解決。由批準入伍的區(縣、市)兵役機關核實,區(縣、市)民政部門于大學生入伍后3個月至1年內發放到位(或與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同時發放)。
調整“進疆進藏”獎勵標準
為鼓勵適齡青年“進疆進藏”服役,將“進疆進藏”獎勵標準由10000元/人調整為20000元/人,上級下達的征集任務中明確的“高原條件兵”,納入“進疆進藏”獎勵范圍。所需經費由市財政、區(縣、市)財政按照4:6的比例分攤解決,由批準入伍的區(縣、市)兵役機關核實,區(縣、市)民政部門于新兵起運前發放到位。
提高義務兵立功受獎獎金標準
為激發義務兵投身部隊建設的積極性,大幅提高義務兵立功受獎獎金標準: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獎勵80000元;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獎勵5000元;一等功,獎勵20000元;二等功,獎勵15000元;三等功,獎勵10000元;團級(含)以上單位嘉獎,獎勵5000元。所需經費由各區(縣、市)財政解決,由批準入伍的區(縣、市)兵役機關核實,區(縣、市)民政部門收到部隊有關立功受獎證明2個月內將獎金發放到位。
給予入伍大學生適度差旅費補助
為鼓勵大學生從長沙入伍,對入伍大學生分類給予差旅費補助:在長沙上學的外省戶籍大學生和在外省上學的長沙戶籍大學生,補助3000元;在長沙上學的省內外地戶籍大學生和在省內外地上學的長沙戶籍大學生,補助2000元;在長沙上學的長沙戶籍大學生,補助500元。所需經費由各區(縣、市)財政解決,由批準入伍的區(縣、市)兵役機關會同學生所在高校把關核實后,于新兵起運前3天發放到位。
以上所稱大學生包括應(往)屆大學畢業生、在校生、入學新生。從長沙市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大學生,除享受以上優待措施外,同時享受國家、軍隊、地方的其他優待政策。以上措施實施期限為2016年度。